新野县民政局:
最近,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由于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审查缺乏规范,导致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呈增多趋势,极易引发矛盾激化。民政局作为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负有审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离婚协议书虽形式规范,但未就房产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或协议约定本身存在歧义,容易引发矛盾。为避免此类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新野县人民法院向新野县民政局提出以下司法建议:
1、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查明财产是否分割完毕,有无遗漏。
2、严格审查离婚协议,不能出现有歧义的语句,以免产生纠纷。
3、建议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对超出法律范围的协议,做好释明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4、建议将协议书存档,便于查明当事人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