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新野法院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外部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发展,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2011年,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79件,裁判正确率100%,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可喜的成绩,被河南省高院评为“2011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一、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提高行政审判的感染力。
行政审判的审理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审判工作免不了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新野法院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初步形成。其做法是:一是主动对接,该院每两个月与一个行政机关对接,通过开座谈会、交流会和走访,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辅导。二是主动联合评查,与政府法制办联合抽取相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卷宗,对适用行政程序、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内容进行评查。三是主动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通过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现场,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主动反馈,在案件审结后,该院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承办法官提出建议,向行政机关反馈意见。五是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提出解决纠正执法问题的方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 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化解官民矛盾,追求行政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新野法院以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为指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强行政协调力度,拓宽能动司法途径,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后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的协调模式。在审理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法律政策依据,联系行政机关了解事实真相,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不懈做协调工作,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发放政策性补助,直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后,再劝服原告撤诉。其它案件,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切合点,力争双赢,确保纠纷实体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2011年,新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79件,调撤172件,达到了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官民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 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
行政审判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也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与关怀。为增强行政审判发展的推动力,新野法院一直自觉将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每年向县四大家领导及各乡(镇)报送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案件,新野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主动与党委、人大和政府沟通、协调。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为该院行政审判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