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强化全院干警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司法为民意识,采取四项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
一、完善结对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配合中院做好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同时,抓好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包村(社区)干警要重点联络好联系点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点范围内没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干警,要及时与办公室沟通联系,做好所联系乡镇的其他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二、完善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全体干警要按照我院去年基层联系点工作的分配要求,认真做好联系城镇社区和行政村工作。
三、完善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监察室要对每月审(执)结的各类案件,随机抽取5%的比例,监督原办案业务庭局回访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要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进行重点回访。
四、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坚持“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工作理念,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做好巡回审判的安全保障,确保全年巡回审判率不低于40%,切实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