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移民送锦旗 感谢新野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2-05-17 08:19:16



湖北移民送锦旗 感谢新野好法官

    5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一辆挂湖北省车牌的黑色轿车停放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口,从车上下来几个人,忙着从车上往法院大门口抬鞭炮、烟花。而后举着锦旗在法院门口点燃了鞭炮、烟花。在噼 噼 叭 叭的炮竹声中,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移民局的邹书记将一面书写有“司法公正 、情系移民”的锦旗交到新野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鲁丽君手中,一同前来的移民村陈书记不断地对前来迎接的新野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国丛、少年审判庭庭长鲁丽君说:“谢谢领导!谢谢法官!新野法院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典范!”引得过往群众驻足观望。

    家住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何集下洋移民村的李某,2010年春节期间,到新野县上庄乡的张某家中过年(李某以前曾与张某在一起打工),2010年2月15日下午,李某和张某的儿子张某某弟兄俩一起到张某所住的村部西边看人打牌,期间,张某某与郭某发生中角,郭某某上前劝架,李某误认为郭某某要去打朋友的儿子,就顺手持木棍将郭某某头部打伤。经鉴定,郭某某头部的伤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九级。2012年2月新野县检察院向新野法院提起公诉,新野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过程中,单从这个案子本身来说,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只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但审理该案的法官通过多次到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调查了解案情、向受害人了解情况,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只是一时冲动将人打成重伤,以前并无犯罪前科,并且对自己所犯罪行非常后悔,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弥补自己所犯罪行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又从李某所在的村组及李某的兄弟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父母亲已经去世,李某是兄弟姐妹11人中最小的一个,长兄已60多岁,父母在世时对这个小儿子比较娇惯、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也都让着他,养成李某好逸恶劳的恶习,30多岁了还没有成家。自己没有任何财产来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于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李某双方来说,单纯的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确能给李某所犯罪行以惩罚,但并不能取得好的社会效果,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从财产到身心受到的伤害单凭李某一人的能力无法得到赔偿,如何既能让李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能让受害人得到一定的赔偿,庭长鲁丽君和主审法官陈锋在向主管副院长张杰做了详尽汇报后,在张杰副院长的指导下制定了详实的调解计划。在通过电话、短信做李某兄弟姐妹工作的基础上,法官们决定亲自到湖北省李某的大哥家中通过李某的大哥来做李某其他兄弟姐妹的工作 ,4月24日,在少审庭庭长鲁丽君的带领下,主审该案的法官陈锋 、受害人的委托代理人一行四人冒着大雨赶到到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何集下洋移民村,李某是从丹江水库库区移民到当地,兄弟姐妹众多,有的还在原籍,在下洋移民村村委书记、村长的招呼下法官们见到了李某的五哥,法官们从受害人的无辜、说到如果给予被害人一定的赔偿有可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李某可以早日回归社会利于其改造……从下午3点一直到晚上7点,他们看到法院一行冒着大雨往返千里,现在又苦口婆心,全是为了当事人着想,感动不已。表示兄弟姐妹们虽然日子不富裕,但一定要想办法凑钱替李某赔偿受害人,受害人的委托代理人看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家境,表示也要向他的委托人说明情况看能否放弃部分权利,争取让法院从轻判处李某让其早日出狱找工作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三天后,移民村村主任的带着李某的六哥风尘仆仆从湖北赶到新野法院,在新野法官的主持下与被害人以33000元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李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四月二十七日,新野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重获自由的李某拉着法官的手说:“一定要痛改前非,遇事一定要冷静,要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勤劳致富,重新做人。”

    回家后的李某真得像变了个人似的,找了份工作,每日早出晚归,再不像往日那样游手好闲了,常与同住一村的大哥说:“要好好改造,决不能对不起法院的领导。”李某的兄弟姐妹们看到小弟的变化,一合计,让大哥代表全家为新野法院送一面锦旗表示感激之情,同时也感谢被害人对李某的谅解。当下洋移民村村委陈书记向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移民局的领导汇报了此事后,移民局非常重视,5月16日上午,移民局邹书记亲自带领荆门市屈家岭何集下洋移民村村委陈书记、李主任、李某的大哥驱车来到新野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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