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快立快调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七旬老汉及时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2-06-04 08:13:27



老汉正在领取赔偿款

    当七旬老汉王新胜从法官王坤亚手中拿到赔偿款后,感激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6月1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快立快调快结一起机动车事故纠纷案,使原、被告当庭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新胜,男,现年71岁,系新野县五星镇魏楼村人。被告李雪峰,系新野县城关镇人。被告王娇莲,系新野县五星镇南马庄村人。2011年10月29日20时,原告乘坐被告王娇莲的电动车与被告李雪峰驾驶的豫R3X788两轮摩托发生碰撞,造成原告王新胜受伤,后原告在新野县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000余元,原告王新胜于2012年5月2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共计31662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经询问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在掌握确凿的证据下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3000元,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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