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四项措施确保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2-06-25 14:18:50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中,不断强化“爱民、为民、便民、亲民”服务意识,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领导。院成立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工作和推广“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破解涉诉信访难题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新野法院成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 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负责人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的责任,积极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每名联村法官是加强沟通联系机制的直接责任人,在活动中要克服精神懈怠倾向,以深入基层为手段,以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关系提升形象为目的,能动司法,主动开展工作,决不能被动应付、敷衍塞责。联村法官要切实转变作风,严禁出现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的现象。联村期间一定要做到不扰民、不接受吃请;要耐心倾听,敏于观察,积极反映,倾力解决。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联村法官要积极延伸工作职能,以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为己任,真正把自身融入农村、社区,为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出实招、见实效。要把“一村一法官”、巡回审判等加强沟通联系机制的工作与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真正发挥人民法院与社会沟通联系机制的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真正通过走基层,联群众,解民忧,办实事,让社会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进而敬畏法律、尊崇司法。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机制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办公室要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的优秀联村法官要进行表彰;对推进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联村法官要取消其评先资格,并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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