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农家门口法官耐心化解邻里多年积怨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2-07-20 10:38:40



村组干部指认纠纷现场


法官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

    7月19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一行三人,冒着酷暑,把法庭搬到农家门口化解了原、被告两家多年的积怨,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受到了村组干部及人民群众的好评,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刘新与被告刘总胜系邻居关系,多年来,两家一直为出路问题发生纠纷。2012年3月28日,原告在原宅基上翻旧建新时,被告以影响其出路为由阻止建房,引起诉讼。原告诉称,我在原宅基上建房,被告物权干涉。被告辩称,原告建房我不阻拦,但不能影响我的出行。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被告的答辩。深入到城郊乡樊楼村一组,并邀请村组干部组成调解组。经调查证人、询问邻居,现场实际勘察丈量,法官在掌握了第一手证据后,与村组干部一同分别作原被告的法律及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化解了两家达十五年的恩怨,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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