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建立四项制度促进民意沟通

  发布时间:2012-07-23 08:14:21


    为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司法活动中,新野法院建立四项制度,促进民意沟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法官联系群众、联系基层”活动,实行264个村“一村一干警”和法官“驻村工作室”制度,在各联系点公布干警的联系电话,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纠纷动态,查找信访隐患,为基层民众提供法律咨,调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受法律咨询13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制订了《新野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的办法》,开展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子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回复,有落实,做到重大事情提前汇报;通过走访、邀请视察、座谈、庭审观摩、旁听重大复杂案件等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和领域。今年以来,该院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0余人次,庭审观摩十余次。

    三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为企业解疑释惑,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完善合同、依法经营、科学管理、堵塞漏洞,规避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民商事合同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该院共走访企业50余家,举办法律讲座8次,解决法律问题87个,提出建议45个,审理涉及企业纠纷案件的标的额1600余万元。

    四是建立网络联系制度。开办法院网站,开通院长信箱,实现法院与网民沟通“零距离”;及时向群众公布最新工作动态,通报审判、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拓宽与群众的交流平台;指定网络舆情监督员,专门负责收集网络民意并及时反馈,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追、有追必究。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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