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发挥执行监督员职能协助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14 08:10:35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从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公安及社会各界关心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中选聘6名执行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执行监督员证书,并向社会公布。执行监督员对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司法决策、执行公开、执行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执行干警违法违纪嫌疑的,及时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在执行过程中同时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指导和督促执行干警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野法院定期邀请执行监督员参加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会议,并参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参与涉执信访案积案的化解,参加执行异议案件的听证,参加专项执行、调研等活动。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了3次执行监督员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执行5次,对执行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向执行监督员进行反馈。并通过执行监督员参与执行听证,巧妙化解了几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疑难案件。如在执行被执行人尹某买卖合同一案中,尹某现为县政协委员,但以种种理由拖延、规避执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执行监督员尹金晓(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数次做思想工作后,打开了他的心结,遂主动按判决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在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中,充分听取执行监督员反映的人民群众的呼声,采取稳妥、有效的执行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在涉及厂矿、企业债务案件执行中,优先支付、解决农民工工资、职工劳动报酬,照顾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今年5月份,在执行新野县樊集砖厂债务纠纷案件中,该院依法查封了该砖厂全部设备。执行监督员孙晓伟律师向该院反映,该砖厂尚有20余名农民工因砖厂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有可能到党委、政府上访要求解决。该院高度重视此情况,立即查证、落实有关情况,经积极协调后,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从该砖厂清偿债务款项中优先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时化解了一起群体性涉执信访案件。该院将上述情况向执行监督员进行反馈后,孙晓伟律师进一步提出建议,鉴于该砖厂设备比较完善,仍有经营盈利的基础,可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不拍卖砖厂而是对外发包进行强制管理,以所得收益偿还外债。现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按此方案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充分发挥执行监督员的监督、协调职能,该院还邀请执行监督员参加有关执行法规培训调研和执行经验座谈会,使执行监督员进一步了解执行工作特点,熟悉执行工作程序,掌握执行工作的动态,相互沟通顺畅,并借异地执行的机会和执行监督员一起到兄弟法院进行交流,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自新野法院法院积极推行执行监督员制度以来,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同比提高了8.6%,执行和解率上升了9.2%,涉执信访率下降到近年来的最低点。有效地规范了法院的执行行为,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zch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