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实行审委会委员旁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13 08:11:30


    为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改变“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制度缺陷,新野县法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审实行审委会委员旁听制。实施以来,13名审委会委员共旁听审理案件12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8条,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审委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专题听取各业务庭送呈的拟旁听案件情况汇报。审委会审核后,由研究室组织委员到庭旁听,并每人分发一份简要情况报告。

    二是改革表决机制。审委会委员对旁听的每个案件都要写出书面报告,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提出具体意见,如果对庭审和证据有疑异,可要求合议庭成员列席审委会进行说明。审委会委员根据自己的“听审”,表决结果。

    三是延伸审委会职能。审委会在对旁听案件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同时,对旁听案件的庭审质量进行评议,并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考评结果将作为法官年度评先、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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