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溧河铺镇法庭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2-11-21 08:16:49



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人大代表评议庭审

    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是新野法院的一项常态化工作。11月2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镇法庭,邀请九名县人大代表对一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进行观摩庭审并进行评议,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原告韩某与被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新野营销服务部,原、被告于2008年6月27日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险种为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险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履行了合同义务。2011年7月份,原告以主动脉手术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近三十万元,原告申请理赔时,被告以原告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为此,原告起诉至法院。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对法院庭审中的程序、言行举止、庭审程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庭审进行了评议。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九次,参加人大代表82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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