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司法救助惠及特困群体

  发布时间:2009-08-11 10:04:40



   “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政府!”8月10日,申请执行人王老汉从河南省新野县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4620元救助基金时激动地说。

    王老汉申请执行景某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景某长期下落不明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长达十年之久。申请人王老汉的赔偿款长期执行不到位,申请人生活又极度困难,新野县法院决定对王老汉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620元。

    近年来,新野县法院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根本目的,在执行过程中,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的特困群体(申请人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下落不明)实施司法救助。该制度实施以来,新野县法院已成功救助申请执行人20人,发放救助金11万余元,解决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王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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