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在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上,又有创新举措,先后聘请了46位人民陪审员担任法院“审前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乡土风俗,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有利于做当事人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成为法院调解案件的能手。
新野县法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前调解工作,受法院委托,每天至少都有1名人民陪审员在法院专门设立的调解室负责接待工作,平均每天接待3至5件案件当事人。去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受合议庭委托共调解了832件案件,防止矛盾激化265件,这些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宅基纠纷等各种类型。调解案件的当事人由于自身纠纷得以迅速解决,诉讼费又获得了法院的减免,使他们切实感受到了调解带来的好处。
去年以来,由于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新野县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93%,服判息诉率达97%,相比历年来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