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职责,采取新野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在与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交流时,做到一方面观摩其性格特点、了解其成长经历、调查案件发生的背景原因及其对指控事实的认识、态度。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诚和蔼的语气,分析其行为对社会、家庭、本人带来的一系列伤害,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使他们在消除恐惧或对立情绪的同时,对犯罪后果深刻悔悟;同时勉励其勇于承担责任,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走好以后人生路。
二是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面对面”交流,一方面了解被告人家庭环境,平时表现,把握其犯罪根源,找到感化点,为庭审教育作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针对家庭问题向其父母提出合理建议,以改良其家庭环境、教育方式,为其以后成长扫除家庭障碍。
三是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近邻“面对面交流”,一方面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交友情况、生活规律、平时表现,为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对其本人社会危害性加以了解,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老师“面对面”交流,一方面了解其在校期间有关情况,包括学习成绩、交往朋友、性格特征等内容,以求在帮教时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对于被告人仍需返校就读的案件向学校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五是通过与社区干部“面对面”交流,一方面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交友情况、生活规律、平时表现;另一方面对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向社区征求意见。
通过五项措施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打下良好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