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三项制度加强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3-04-26 08:08:18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制

度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过错和瑕疵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实行月评查制度。每月1号对各业务庭上月的案件进行评查,坚持一卷一评、一卷一表,从流程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严格按照评查计分标准进行评查、计分。近年来,该院所有案件全部参与评查,参评率达到1O0%。

    二是建立三级评查制度。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在每月报送结案案卷前,承办法官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分别对当月所结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交卷后,评查小组对当月所有卷宗进行评查;评查后,院领导再抽查5—10本卷宗进行复查。对卷宗的评查结果建立台帐,并予以全院通报,计入年终绩效考评。

     三是细化评查通嫩院每月发出的评查通报中,列出了每个案件的案号、承办庭、承办人、评查人员、存在的问题、得分和质量档次,通过评查通报可以一目了然知道每个案件的质量情况,起到了警示和引以为戒作用。将所有案件的评查结果录入到综合信息管理评查系统上,进入该系统可查看到全院每个案件的评查情况,也便于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考评、运用。在今年年初,对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编纂,打印出案件瑕疵集,让大家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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