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拒执夫帮忙 夫妻双双被拘留

  发布时间:2009-09-01 17:07:41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丈夫暴力抗拒执行,结果夫妻双双被依法拘留15天。

    2008年6月15日中午,刘玉兰驾驶摩托车下班时,将行人周海撞伤,造成周海左腿骨折。周海因此久住医院进行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刘玉兰除在被害人周海住院时为其垫付4000元外,之后再未给付被害人任何补偿。2008年10月,被害人向大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玉兰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此案经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刘玉兰赔偿被害人周海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500元,扣除刘玉兰之前已垫付的4000元还需支付赔偿款10500元。

    判决生效后,刘玉兰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大丰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玉兰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刘玉兰一直置之不理。大丰市人民法院于是在2009年8月28日作出对刘玉兰进行拘留15天的决定。当执行局人员到达刘玉兰家中进行拘留的时候,遭到被执行人刘玉兰的强烈反抗,其丈夫王军捡起砖头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执行工作受到阻碍。大丰市人民法院以王军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其也作出了拘留15天的决定。

    最后,夫妻两人双双被拘留。被拘后才知道逞能错了,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想法还款,这都是不懂法吃的亏”。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王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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