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车辆失控 一脚油门赔偿三万

  发布时间:2013-05-22 08:33:50


    因被告疲劳驾驶车辆失控,采取刹车不当致车辆驶入他人房屋,造成房屋及屋内有关物品损坏,5月21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王虎赔偿原告赵军财产各项损失34562元。

    2013年4月20日凌晨,被告王虎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至郑新线新野县沙堰镇焦点村公路处,因被告睡着车辆失控冲进路东赵军家房屋内,造成房屋及屋内相关物品损坏。经新野县交警部门认定,王虎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经新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原告赵军的房屋及屋内物品的损坏估价为34562元。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予以损害。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驾驶车辆驶入原告赵军屋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据此,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表示服判不上诉,被告后悔莫及的说:“我不该疲劳驾驶,一脚油门赔偿三万,真不该….. 。”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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