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盐案

  发布时间:2013-07-15 08:16:55



庭审现场

    7月12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被告人陈某,系新野县王庄镇人,个体户。2011年7月份,被告人陈某非法购进八袋(每袋100斤)散装盐及八箱(每箱50袋,每袋400克)袋装盐,通过其位于新野县王庄镇王庄街干菜门市转卖谋利。经南阳市质量技术检测中心鉴定,该批次食盐铅、镉超标,不含碘酸钾,属于不合格产品。

    在审理中,被告人陈某对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供认不讳,该案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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