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办结首起小额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3-07-26 09:26:00


    7月26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该案从受理到办结仅用了7天时间。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该院审结的第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

    2013年5月21日18时许,在新野县汉城路社保局门前公路处,被告张某骑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与同向行驶的原告刘某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刘某均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引起本案诉讼,原告刘某请求被告张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731.75元。

    本案受理后认为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低于我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裁终局。原被告双方一致表示同意法庭调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庭支付原告刘某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000元。

    新野县法院审理首例小额速裁诉讼案件,仅用7天案件调解结案,并当庭自觉履行,充分展现了小额速裁程序的便捷高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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