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刚上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骤然响起一阵鞭炮声,一位来自湖北省 仙桃市的个体商户胡某等人手持一面绣有:“判决公平平似水,执行廉洁洁如冰”的锦旗呈现在庭长陈金波面前,申请执行人胡某感激地说,谢谢法官…….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为我主持公道,我的赔偿款算是打水漂了,并拿出一沓百元现金感谢法官,被法官婉言谢绝了。这是新野法院在“一改双优”活动中,又一真实动人的典型案例。
2012年湖北省仙桃市个体户胡某来到河南省新野县经商,与当地孙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后孙某无故中止合同,造成胡某损失十余万元,引起诉讼。新野法院城关法庭受案后,急当事人所急,力克地方保护主义,快立快审此案,依法判决孙某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1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孙某长期躲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给执行工作设置障碍,执行法官不辞劳苦,辗转郑州、北京等地行程4000余公里,摸排20余条线索,查询10多家银行,后经法官多次查找,终于在凌晨4点多钟将孙某堵在某商场财物室,依法对其拘留。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孙某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