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不懂法,在看护邻居家院子里非法种植罂粟,已触犯刑法的被告人王付田,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9月11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王付田,现年65岁,系新野县沙堰镇人。2012年八、九月份,被告人在其看护的邻居朱某院子里非法种植罂粟,2013年5月10日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强制铲除276株。经检查,在朱某家院子里铲除的植物是罂粟。
经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付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植物罪,依法应受到惩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为惩治犯罪,保障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据此,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