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去商场购物时,因为人多不小心踩了另一个人的脚。被踩的人不听我解释,就一拳将我打倒在地,等我从地上抓起来时,这人已经不见了。请问,在我找不到打我的人时,我能否要求超市承担责任?
读者:张戈
张戈读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中,超市作为经营者,在消费者购物时,有义务提供良好的购买环境,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因此,在你找不到伤人者时,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