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打工致残送锦旗感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3-11-12 08:16:36


    11月11日刚上班,一位因打工残疾人王某手持一面“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锦旗呈现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庭长陈金波面前。感谢法官七天时间给我及时要回了赔偿款130000元。

    原告王某在新野县一个搅拌场维修铲车时,被曹某驾驶的铲车撞伤右腿,被送往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治疗,先后共花去130000元,原告的伤残经南阳市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为此,原告王某于2013年11月5日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0000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即立案并免去诉讼费用,牺牲双休日时间深入现场实地勘察,询问证人了解案情,在依法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经过长达七天的法律思想工作,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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