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增强干警司法为民能力和驾驭庭审能力,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子,11月21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邀请八名人大代表,观摩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庭审活动。
原告冯某受雇与被告张某在南阳市建工集团所承建的新野县宇信凯旋城项目工地,从事雇主张某安排的工作。2012年11月21日,原告在作业时,被工地上滑落的吊篮砸伤,后送至新野县人民医院治疗,于12月25日治疗终结出院。经南阳市溯源司法鉴定所鉴定,冯某致伤左肱骨大结节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为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71708元。
庭审结束,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官的举止言行,对原被告及代理人的提问,答辩、陈述,一一做了点评,对这次庭审活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