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公司:
本院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贵公司的一些合同存在如下问题:1、管辖权约定不清;2、货物价格约定不清;3、违约责任约定不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贵公司的某些合理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明确约定管辖权。要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如对管辖法院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约定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货物价格要约定明确。货物价格都要在合同中明示,如合同中不便显示,则应当在买方出示的收条上显示价格,以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价格。
三、要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便于促使双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也便于发生纠纷时,法院分清违约责任及时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复我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