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成功执结一件长达四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5 17:39:35


    11月24日,新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四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结标的额达100余万元。

    申请人南阳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王健为拖欠建筑工程合同款纠纷一案,经新野县人民法院2009年判决,由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及王健支付工程款135.0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王健未履行义务,南阳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向新野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系王健与其父王家新出资1000万元成立的,由王健负责日常经营;现公司已不再经营,且因多年未参加年审被依法注销,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王健为躲避债务一直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无法顺利执结,被依法中止执行。而申请人因工程款无法到位,农民工工资长期无法兑付,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向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河南省法院系统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开始后,经排查,新野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对该案成立专门执行小组,通过启动联动制约机制,与相关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查找被执行人王健的下落。经过多方查找,最终在郑州市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中发现王健新近注册成立了河南韵之藏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随后,执行人员根据工商登记的办公场所找到了被执行人王健。开始,被行人王健仍抱有侥幸心理,称其仍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当执行人员将在工商部门调取的证据材料摆在其面前时,王健终于承认自己出资450万和他人成立的该公司,并愿意到法院和申请人协商解决。但在到达法院后,王健又故伎重施,以公司刚刚成立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

    在此情况下,经执行合议庭评议并经报院领导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健依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王健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如仍不履行将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启动相关制约机制,对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曝光,限制其贷款及经商办企业。在强大的心理及政策攻势下,被执行人王健终于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主动履行。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最终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将拖欠的农民工工程款100余万元全部履行,使得一件长达四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结,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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