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工作合力 启动震慑制约机制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拖欠长达四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6 09:34:35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不断加大加大执行工作合力,通过启动震慑制约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11月25日使一起拖欠长达四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圆满执结,涉及农民工人数165人,工程款达100万元,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震慑效果和社会宣传效果。

    申请人南阳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王某为建筑工程合同拖欠款纠纷一案,经新野县人民法院(2009)新新民初字第06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及王某应支付工程款135.0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河南商用有产置业有限公司系王某与其父王某某出资1000万元成立的,其公司是由王某负责日常经营的,现公司已不再经营,且已经多年未参加年审被依法注销,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债务一直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无法顺利执结被依法中止执行。而申请人因工程款无法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长期无法兑付,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向上级上访告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中,院领导研究后专门成立了执行小组,通过启动联动制约机制与相关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查找被执行人王某的下落,最终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中发现王某最近新注册成立了河南韵之藏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根据其工商登记的办公场所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但被行人王某仍抱有侥幸心理,称其仍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当该院将在工商部门调取的证据材料摆在其面前时其终于承认自己出资450万和他人成立的该公司,并愿意到法院和申请人协商解决。但在到达法院后其有故技重施,以公司刚刚成立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在这种情况下,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依法拘留15日。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王某仍没有悔过表示,执行人员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如仍不履行将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启动相关制约机制,对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曝光,并限制其贷款及经商办企业。在执行人员强大的法律思想工作面前,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主动履行。最终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并将拖欠的农民工工程款100万元全部履行,使得一件长达4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结,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也维护了法院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