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五项措施保护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11 08:02:34


   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采取五项措施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成立巡回法庭。巡回到农村   乡村、厂矿、企业,大力宣传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营造人人重视、关心、爱护、保护留守人员的声势,并对“三留人员”案件及时立案,就地开庭,当场宣判,以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对那些伤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把庭审开到老百姓家门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对侵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案件,依法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方针,切实把“四快”方针落到实处。

    四是对“三留人员”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不打“法律白条”。

    五是依法减免诉讼费用。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使人民群众在社会每个角落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把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司法爱民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

    今年以来,新野县法院共受理涉及伤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案件26件,已审执结25件,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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