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核心提示
吵架也会要人命?去年1月,新野一名患有高血压的老人在与他人争吵后发病,最终因高血压脑出血而身亡。死者家人认为老人身亡与争吵有直接关系,遂将与老人吵架者告到法院,索赔12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吵架是死者发病的诱发因素。记者从新野县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令吵架者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万余元。判决送达后双方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琐事争吵 老人突发病离世
周某的菜地与齐某的菜地相邻,齐某进出自己的菜地需经过周某的菜地。去年1月上旬的一天,齐某与周某为菜地出路问题发生争执、厮打,当时周某的父亲老周也在现场,看到儿子出事,老周也上前和齐某理论。老周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争执过后,老周、周某和齐某等人被劝开。
争吵平息后,老周回到自家菜地干活。岂料在菜地里干活时老周突发昏迷,于当天下午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被医院诊断为脑出血,最终经医治无效死亡。
死因何起 原被告均有话说
操办完老人的后事后,老周的家人找到齐某理论,并提出赔偿要求。协商未果后,老周的家人将齐某告上法庭,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老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2380.23元的赔偿。
在法庭上,老周的家人称老人的死是齐某造成的,因为老人是受到齐某的刺激后才发病的,最后导致高血压脑出血。齐某则觉得自己非常冤枉,辩称老周本来身体就不好,他脑出血的真正原因是其自身身体病理变化引起的。自己并未对老周实施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权威鉴定 吵架是发病诱因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老人发病呢?审理中,被告齐某申请对老周突发脑出血的原因进行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于2013年10月16日作出文证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为“老周脑出血的主要原因是高血压、脑动脉硬化所致。而情绪激动和用力是脑出血的诱发因素。”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老周虽然是因自身疾病去世,但齐某在明知老周年老体弱的情况下还因琐事与其争吵,司法鉴定书确定他与老周之间的争吵行为是导致老周死亡的诱发因素。
为此,法院认定,在老周死亡一事中,齐某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齐某承担各项费用112415.62元的10%为11241.56元。判决送达后双方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因过错侵害他人 应承担侵权责任
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侵权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原告周某和被告齐某发生纠纷,使得在场的老周情绪受到刺激。老周突发脑出血的主要原因是高血压、脑动脉硬化所致,但周某与齐某不理智行为是其脑出血的诱发因素,故齐某应当对老周突发脑出血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侵权法》还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法官提醒,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切莫因小事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以致酿成祸患时最终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