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玩耍受伤害 法官及时调解维权

  发布时间:2014-05-16 08:36:35



图为:领取赔偿款

    5月15日,当留守儿童的爷爷乔某某从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9900元现金时,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及时给我们的赔偿款要回来了。”

    留守儿童乔某(现年11岁),跟随爷爷生活,父母均在外地打工,2014年3月23日星期天,乔某在新野县王庄镇一制板厂里玩耍,一食指被机器切掉一截,后被送往新野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12500元。经南阳古城法医鉴定乔某的损害程度为四级伤残。2014年5月9日,乔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3200元。

    新野法院受理后,为及时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承办此案的法官牺牲双休日时间,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证言,经过六天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的代理人认识到造成伤害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有一定的责任,愿意放弃部分请求。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对原告造成的伤害,有一定的过错,同意赔偿损失。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9900元,原告接受赔偿,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效果很好。

责任编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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