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律辱骂执行干警 一案外人妨碍执行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4-07-16 08:18:40


    无视法律规定,到法院反映情况的案外人,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及人身攻击,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7月1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赵某,依法拘留十五日。

    被拘留人赵某在该院执行樊某与申请执行人胡某、李某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辱骂、诽谤执行干警,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人民法院执行公务。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赵某作出上述拘留决定。

    赵某被拘留后,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写了悔过书,保证以后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w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