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的老邓一边数着钱一边还在问身边的法官:“老崔他情况如何?他把钱拿过来的时候对这事是个啥态度?我们都是七、八年的朋友了。我真的不想为了这点事,弄的以后见了面都装不认识。”
这是一起因为拖欠货款而引发的案件,家住南阳市的邓某和家住新野县五星镇的崔某不但是多年的生意伙伴,而且两人私交也很好。五个月前,邓某将一批价值1万7千多元的旧钢筋卖给崔某,崔某在收货后称邓某在钢筋中添加杂物,因而故意拖欠货款。邓某经过3个月十几次的催要无果后,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此案后,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的法官们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此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并自觉履行了调解协议,在短短1个月的时间里当事人就拿到了被拖欠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