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执行局的一间办公室里,当申请执行人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感叹地说,“原来我还对‘网拍’有疑虑,真没想到价钱会卖得这么高,‘网拍’好啊,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有好处!”
2014年7月24日,山东青岛的王某某在淘宝网——新野县人民法院的“网店”上,和另外13个未曾谋面的买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竞争,经过22轮叫价,三次“秒杀延时”后,最终王某某以5.85万元成功竞得起拍价为4.8万元的广本锋范轿车壹辆。8月5日,在新野法院执行法官的协助下,王某某成功将车辆档案提回山东青岛完成了过户登记。他也因此成为新野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跨省交易成功的第一人。而在拍卖前对在网上拍卖持有疑问的申请执行人,也成了“网拍”受益者。
新野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在裁判文书上网、“豫法阳光”微博、庭审直播、执行监督员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针对传统司法拍卖中存在的暗箱操作、低价贱卖等弊端,也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求变。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由法院处置涉诉财产,既可以有效切断“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利益链条,使拍卖活动全程在阳光下进行,又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拍卖佣金高、成交率低、溢价率低等弊端,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合乎群众意愿又彰显法院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
新野法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握工作原则、明确职能分工、严格规范操作等方面,对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全面部署。设置专门的网拍工作室,调配了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又熟悉网络操作的干警作为专职网拍管理员,并购置电脑、扫描仪、高清摄像机等必要的设备器材。每周向南阳中院编发一期《网拍情况汇报》,在中院指导下及时进行网络注册、拍品上网、拍品宣传、后台管理、价款支付等各项工作,执行人员还到每一件拍品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核对权属,及时征询相关权利人及当事人的处置意见,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对拍品进行宣传,定期组织看样,热情接待竞买人咨询,协调“淘宝网”及时通过“支付宝”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品产权过户登记,使全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进行。
新野法院从实行网络司法拍后,已上传各类拍品6件,拍品起拍评估价共计300余万元,省内及跨省各成交1件,平均溢价率为43%,已启动程序的待拍拍品十余件,可为当事人节省佣金十五万余元,拍品累计围观人数近三十万人次。
截至目前,网拍参与人及权利人对新野法院网拍工作未提出任何异议。网络司法拍卖既扩大了竞拍范围、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也实现了信息全公开、过程全透明、拍卖零佣金、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