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新野法院少审庭的法院,我们现在针对姚某某涉嫌抢劫一案进行庭前家访”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两位女法官说。见到两位和善的女法官,被告人姚某某的爷爷连忙将法官们请进家门。
2014年5月,被告人姚某某伙同他人将正在地里放羊的邻村村民张某打伤并抢走了其中的一头羊。当日,两人就将抢到的羊变卖了900元钱。事后其爷爷得知此事后,带着姚某某将羊赎回,赔偿了医药费,并向被害人当面赔礼道歉。虽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但姚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鲁丽君作为此案的主审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坚持“六个要”工作制度,在提审了姚某某后,就展开了对姚某某家庭和周边社会环境的调查走访。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探索了总结未成年审判的特点,形成了少审审判 “六个要”工作制度,即:主审法官要进行一次提审,主审法官要做一次家访,主审法官要开展一次周边调查,要保证被告人有一名辩护人,主审法官要开展一次法庭教育,主审法官要与被告人签订一对一的帮教协议。在开庭前,主审法官要亲自对被告人进行一次提审,摸清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状况。到被告人家中进行庭前家访,了解清楚未成年被告人所处的家庭环境,查清其监护人的具体教育方式方法。对未成年被告人经常接触的各种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查清其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与之前的提审、家访做对照,找出可能对其造成不良影响的家庭和社会因素,分析其走向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效未保护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圆桌审判,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特点,灵活安排庭审程序,与其监护人及其他亲戚长辈适时开法庭教育。少审法院与未成年犯罪人签订一对一的帮扶协议,对那些已经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长期的关怀和引导。积极争取政法委、妇联和基层自制组织的支持和配合,探索社会化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