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 导 分 工

发布时间:2014-11-05 17:17:07


龚  超: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李保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张  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

雷韶南: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法警局、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曹永正: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及本院派出的六个中心法庭。

邹增铎:党组成员,分管行政审判庭。

刘明璞:党组成员,分管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司法技术科。

王国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审判监督庭。

柏延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

王  舒: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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