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超: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李保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全面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张 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
雷韶南: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法警局、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曹永正: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及本院派出的六个中心法庭。
邹增铎:党组成员,分管行政审判庭。
刘明璞:党组成员,分管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司法技术科。
王国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审判监督庭。
柏延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
王 舒: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