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案件审限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09 08:12:37


    新野县人民法院为提高审判效率,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审限管理。

    增强审限意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审限问题提出要求,加强对法官的审限理念教育,要求在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的基础上,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缩减审限转变。

    实行分类指导。将各类案件相对均衡地分配到各庭组审理,改变案多人少审案周期长的局面。对于简单案件,积极推动小额诉讼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给予指导意见,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审限内结案。

    严格审限责任。审限监督工作由审管办负责,审管办对即将超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进行网上监督,并逐案予以警示提醒;各业务庭负责人对部门案件的审限随时监控,对接近三分之二审限未结案件进行催办、督办。

    建立奖罚机制。出台奖罚规定,对在二分之一审限内结案的案件,每件奖励10元;对审限超过180天的案件,每件扣罚40元。同时规定对平均审理案件指数不达标的个人、部门,在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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