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的首个工作日,家住新野县王集镇的曹某在递交诉状后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就立上了一个关于小产权房纠纷的案件。由于涉及小产权房,在以前这类案件的立案还需要进行案件实质性审查,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由案件的实质性审查转为案件的形式性审查,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从制度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中国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野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的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布署。一是为立案庭配备“精兵强将”,缓解巨大的工作量。将经验丰富的老干警、研究生等人才调入立案一线。二是清查不予登记的积案。对依法不予受理的案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并统一标号,由主管院长签发。三是做好后勤保障。为规范起见,相关文书统一由立案庭制作分发各法庭。四是主管领导亲临一线指导,力求在立案环节引导正确的审判导向。坚决杜绝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在立案过程中出现“不收材料、不立案、不出裁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