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5-06-09 08:16:47



    6月5日上午,新野法院开展了“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们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律疑惑。

    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野法院行政庭专门制作了图文并茂的环保知识展板和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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