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案件评查逐案回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7 08:36:47


    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案件评查和逐案回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过错,防止瑕疵案件和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

    一是实行月评查制度。每月1号对各业务庭上月的案件进行评查,坚持一卷一评、一卷一表,从流程时限、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庭审程序、文书制作、文书送达、装卷归档等方面严格按照评查计分标准进行评评查、计分。近年来,我院所有案件全部参与评查,参评率达到100%。

    二是建立三级评查制度。我院要求在每月报送结案案卷前,承办法官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分别对当月所结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交卷后,评查小组对当月所有卷宗进行评查;评查后,院领导再抽查5-10本卷宗进行复查。当月对卷宗的评查结果建立台帐,并予以全院通报,计入年终绩效考评。

    三是细化评查通报。我院每月发出的评查通报中,列出了每个案件的案号、承办庭、承办人、评查人员、存在的问题、得分和质量档次,通过评查通报可以一目了然知道每个案件的质量情况,起到了警示和引以为戒作用。

    四是开展逐案回访工作。为促进法官切实转变办案作风,审管办认真组织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首先对每月结案的每个当事人进行短信回访,对未回复或回复不满意的进行电话回访,对不满意的当事人移交监察室进行当面回访,并每月对部门、每季度对法官的满意率进行通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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