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疯子半夜间扎破五十余辆汽车轮胎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6-05-26 07:56:25


    新野一酒疯子半夜间手持尖刀将夜间沿街停放在户外的五十余辆汽车轮胎扎破,并点燃一辆盖在汽车上的雨布,损坏物品的被告人李某超,犯寻衅滋事罪。5月 24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李某超,系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人。2015年12月14日凌晨,被告人李某超酒后骑电动车从新野县汉华区蔡庄社区开始,到儒林新城、一品国际花园,沿朝阳路、汉华路、酒厂桥头至湍口村、樊楼村等地,持尖刀将夜间沿街停放在户外的五十余辆汽车轮胎扎破,并将新野县酒厂门前停放装载水泥汽车上覆盖的雨布点燃。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72620元;经南阳市耿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李某超案发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超酒后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受到惩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为了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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