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只因被执行人玩失踪而成了积案,并引起申请人的不断上访。2010年6月,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任党组书记、代院长龚超的督办指挥下,新野县法院执行局成立专案组,先后两次去平顶山,通过五天五夜的蹲点守候,终将被执行人胡某夫妇抓获,予以司法拘留, 7月19日,被执行人胡某夫妇将执行款11.8万元交到申请人刘某手中,此案顺利执结。
党某申请执行胡某买卖合同拖欠款4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新野县法院依法将胡某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房产查封了以后,胡某把党某的钱还清了。在房产还没有被解除查封的情况下,1998年,刘某诉胡某拖欠货款纠纷诉到法院,新野县法院又把该处房产进行了续查封。保全裁定书送达给了胡某之妻于某,保全裁定送达后,胡某伙同其妻于某把该房产卖给蔡某,后全家外出,判决书生效后,造成刘某申请执行胡某一案长期无法执行,引起当事人刘某长期上访。因该房产在法定查封之中,买受人蔡某也长期上访,要求法院解除查封,称该房产是善意取得。为了息诉罢访,新野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十余年一直在寻找被执行人胡某夫妇,苦于没有线索。
2010年6月,此案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任党组书记、代院长龚超的督办指挥下,新野县法院执行局成立专案组,并有执行局局长柏延波亲自带队,6月28日,专案组一行6人奔赴平顶山,分成3班寻找被执行人胡某夫妇下落,通过多种努力,了解到胡某在平顶山五矿打工,得到他们确切消息后,专案组在胡某夫妇现居住地附近蹲点守候3天3夜,没有发现胡某夫妇。通过回家休整和仔细分析后,7月9日,专案组再次奔赴平顶山,继续在胡某夫妇现居住地附近蹲点守候,7月11日,终于在胡某夫妇现居住地附近的一小卖部里将胡某抓获,新野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胡某、于某予以司法拘留。后在新野县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申请人刘某和被执行人胡某经过协商,7月19日,被执行人胡某夫妇将执行款11.8万元交到申请人刘某手中。在此款还清后,新野县法院依法对查封的房产予以解除查封,蔡某的问题也得到解决,此案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