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拒不还款,拘留15日 “老赖”乖乖还钱

发布时间:2016-12-19 10:40:15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胡晓飞 张朝凤)在外省经营着生意,却谎称自己打工没钱,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跨省追击被执行人刘某,让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2016年9月,依据新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被告刘某欠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利息80多万元。刘某对判决书确定的付款数额及利息无异议,但谎称自己替人打工,没有收入来源,拒不还款。

    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刘某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久裕大道自主经营有布行,该布行经营良好。随后,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新塘镇,同当地派出所配合,将被执行人刘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刘某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先期付款40万元,随后每月还款5万元,直至欠款还清。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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