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 :巧用“微信”审理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7-01-06 08:28:51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文 鹏 朱小旭

    邓州市的赵老太生育两儿一女,现在她患病卧床不起,只有女儿对她履行了赡养义务,而两个儿子因与她有家庭既往矛盾,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去年底,邓州市法院利用微信公开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庭判决三个儿女每月每人支付赵老太赡养费500元;赵老太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三个儿女均摊。

    66岁的赵老太,生育了两儿一女,两个儿子已成家立业。几年前,她的丈夫去世,自己因身患重疾,现瘫痪在床上,每月需要花钱治病,还需要专人护理,但只有女儿对她履行了赡养义务,而两个儿子周甲、周乙因过去与她有矛盾,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在多次激烈争吵后,赵老太无奈将三个儿女均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每人支付她赡养费500元和医疗费500元;她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儿女轮流照看,医疗费均摊;大儿子还要返还赵老太老伴死亡赔偿款3.2万元。

    赵老太因远在新疆,又卧病在床,二儿子又远在广州务工,不能亲自到庭。为了方便赵老太表达诉求,法官们“巧用”微信视频方式,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表达诉辩意见。经过法官不断释法和说服,两个儿子都愿意承担赡养义务。

    利用微信审理案件,在邓州市法院还是第一次。对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当事人又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微信已经成为大众喜爱的即时通信手段。但是,使用微信平台来处理案件,我们还是第一次,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值得尝试。”裴营法庭庭长陈惠君激动地对记者说。

    

文章出处:2017年1月4日《南阳晚报》W7版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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