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法官正在进行心理疏导 本报记者 王付栓 摄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 云 王香菊)1月10日,新野县法院少审庭利用圆桌审判,经过耐心说服教育,把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花季少年给拉回到了正确的道路上。
李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他在家里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但平时缺少监督。他父母,只是给予其物质上的需求和电话上的叮嘱。2016年下半年,李某的学习成绩直线下滑,加上受到社会上不良青年的蛊惑,他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在家,开始跟“哥们儿”混迹社会。2016年11月9日凌晨2点,李某和几个“哥们儿”一起,携带平口钳,悄悄来到一户人家。他将房屋后面的窗户撬开,从窗口钻进屋里,将存放在客厅的9袋花生偷走,卖了1240元。
1月10日,新野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罚金2000元。
该案审理期间,新野县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意识淡薄。法官们认为,李某因年少无知,缺乏引导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作案后,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本身主观恶性不大。因此,他们确定了教育为主的审判策略。审判圆桌上,法官、公诉人,帮助李某挖掘犯罪的根源,指出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耐心说服教育。
圆圆的审判桌前,李某低着头,静静地坐着。听完审判员宣判后,他顿时泣不成声,表示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④2
文章出处:2017年1月16日《南阳晚报》W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