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 :八旬老娘谁来养

发布时间:2017-02-06 10:02:09


    “两个儿子身体都有病,我不拖累他们,自己住。”近日,卧龙区法院蒲山法庭在石桥镇郭庄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86岁的朱老太虽然把子女告上法庭,但是在庭审提诉讼要求时还是选择了替儿子求情。

    一大早,村民们都闻讯赶来旁听,现场被围得水泄不通。村民都在讨论着案情:“老人辛辛苦苦把7个孩子拉扯大,到现在却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真让人寒心。” “她自己儿子、女儿都不管,媳妇才不管呢!”“多子多福是空话,儿女多了是冤家!”

    现年86岁的朱老太和丈夫(病故多年)育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其中三儿子和大女儿已病故,三女儿智障。老人在诉状中称,多年来,她一直跟随三儿子生活。2012年,三儿子醉酒后意外死亡。孙女上小学后,三儿媳将她逐出家门。如今,老人无家可归,卧病在床,四被告不露面,不负担医疗费用。因此,她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个子女对其尽赡养义务。

    朱老太对面坐着的是她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婿。法庭调查时,老人说,被三儿媳赶出家门后,四个子女凑钱给她搭了个简易房。去年夏天下大雨,简易房内就下小雨,屋内不知何时又钻进来一条蛇,无处可去又惊又怕的老人就爬到桌子上蹲了一夜。

    庭审最后,当主审法官问老人还有什么要求时,朱老太太替两个儿子说起了“好话”,“他们身体都有病,我不拖累他们,我自己住”。老人说,赡养费随子女给,她只要有水喝有地方住就行了。“我已经86岁了,还能活几年呢?”老人的话让在场的人听后很是心酸。

    由于朱老太提的要求不高,法官很快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2016年四被告分别向朱老太支付赡养费750元(含打井费250元);自2017年起,四被告每年分别向老人支付赡养费500元;老人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四被告均摊。

文章出处:2017年1月17日《南阳日报》A6版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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