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 云 田 杰)2月8日,在新野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里,申请人张某接过新野县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3750元现金,顿时热泪盈眶,不断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因一起劳务纠纷,张某一直没有拿到劳动报酬款。为此,张某将某电子厂起诉到法院。经新野县法院审理,判决电子厂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由于该案涉及民生案件,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执行。2月8日下午7时20分,执行干警得知张某因住院,并且急需用钱,随即将刚刚执行到的钱送到了张某病房里,为其解了燃眉之急。
张某万万没想到,执行干警会在下午下班时间把执行款送到自己病床前。面对执行法官,张某激动地连连称赞:“你们真是好人,真是人民的好法官!”④5
文章出处:2017年2月14日《南阳晚报》W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