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依法为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7-07-27 09:19:14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的最高追求,为困难群体解难,体现了人文关怀,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对涉及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农村特困户的涉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进城务工农民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实施诉讼费缓、减、免措施,建立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在刑事审判中,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本人确无经济来源、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及时指定辩护人;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诉讼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建议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先行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受援助当事人诉讼费的减免。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为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制订下发了《关于对特困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对涉及被执行人因服刑、下岗、重病、残疾或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确无或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困难符合意见规定的均可享受农村特困、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司法救助。

    今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5.3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6.8万元。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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