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为农民工维权 法官说服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7-07-28 08:59:29


 

本报讯(记者郑 磊 通讯员宋 豫 何 霞)在给老板帮忙时,因机械故障被砸伤,老板虽然出钱医治,但后续治疗费用却一拖再拖。6月26日,经新野县法院法官长达3个小时的耐心说服,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新野县溧河铺镇人王某在当地废品收购站打工。去年9月底,废品收购站的负责人李某用吊机移动包裹,在用机械移动包裹时,喊王某前来帮忙。王某托举包裹在挪动过程中,包裹突然从高处滑落,砸伤了王某。事后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股骨下段骨折,住院16天,支出医疗费17895.14元(二被告已支付)。2017年1月19日,经市级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右下肢伤情为十级伤残。后经调解未果,王某诉至新野法院,请求废品收购站负责人李某二人赔偿原告后续费用共计58906元。

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官深入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走访民工,并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6月26日,经过法官长达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

文章出处:7月28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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