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吴雪敏 王云)谎称自己是车管所领导,承诺交钱就可以办驾驶证。日前,新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至5月,林某对新野县上港乡港南村的刘某谎称自己是市车管所领导,能办理各类机动车驾驶证,无需考试,拿钱就能办。刘某本来就想考驾驶证,但苦于没时间,经林某这么一说,动了心的刘某直接给林某6000元要求帮忙办理。林某获取刘某信任后,通过刘某介绍,共骗取陶某、李某等人10余万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