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车变身“电老虎”儿童舞台玩耍触电身亡 车主因过失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8-23 08:34:25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安全方面任何事情都要防微杜渐,提高警惕,然而新野县的刘某某在利用流动舞台演出车商演时,在被人提醒有漏电现象后,仍无动于衷,继而忙于挣钱,疏于排查,最终导致一名儿童在舞台玩耍时触电身亡。

    车主被提醒有漏电危险  仍不整改埋下隐患

    2016年6月,新野县某村的刘某某购买了一辆流动演出车,经简单改装后在车上搭建舞台进行商业演出活动。2016年8月7日晚,刘某某在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某社区演出时,有人发现舞台漏电并告之刘某某,刘某某仅用电笔进行检测后,未采取任何措施便一门心思招呼“生意”了。

    连续商演不排查设备  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016年8月14日晚,刘某某的流动演出车在没有排除漏电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到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某社区赵某家为其母办理丧事进行演出,当晚八时许,7岁儿童张某在演出车搭建的舞台前玩耍时触电身亡,经鉴定,张某符合因电击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刘某某赔偿被害人张某近亲属270000元,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8月21日,经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因过失致人被电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情节较轻,且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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